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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23日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中共北京市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深入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通过召开党小组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区食药局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发放测评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测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经民主评议,27名副处级以下党员评议结果均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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